全院各小班、全院班主任、全体同学: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与评定名额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4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100元/生·年;助学金评定名额将通过学工系统划拨至各小班。
二、申请条件
学院在读且通过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退役复学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向现就读学院提出申请: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诚信记录;
(二)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勤奋努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工作流程
(一)小班评议(10月21-26日)
1.小班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情况调查;
2.评议组成员介绍调查情况,评议组充分酝酿和评议,汇总各成员意见,并基本达成一致。
3.确定评议组会议时间、地点并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17898326693(周同学),学院权益部督察组将派专人对小班评议工作进行督察,督查员填写《督查情况登记表》;(未进行督察的班级评议结果无效)
4.评定办法:班主任组织召开国家助学金学生评议组全体会议,(班主任必须参加并组织评定会,需权益部监督人监督),对每一位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的分值直接引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糊评定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国家助学金评定分数。
指标体系:得分=I+S+P+M+F
(1)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权重为0.5);
(2)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S(权重为0.2);
(3)政治思想素质P (权重为0.1);
(4)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M(权重为0.1);
(5)生活节俭程度F(权重为0.1) 。
权重比例为:I:S:P:M:F=0.5:0.2:0.1:0.1:0.1
5.评议组将评议结果向全班同学公示1天并听取意见。10月25日18:00前:班主任登录学生工作管理平台审核提交班级评议结果(各项得分均以百分制录入,系统自动计算权重);
6.确认上报:10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以小班为单位将《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2020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纸质档交到学院团委综合楼417办公室文毅老师处,权益部值班人员将统一收取(需签字确认)联系人:17898326693(周同学);电子档发送至2309779398@qq.com(表格以班级名称命名,如“大数据202101班-《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或“大数据202101班-《2021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
7.沟通解释:班主任应与申请后未获认定的同学逐一沟通并说明原因,对有异议的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
(二)学院公示(10月27日-10月29日)
学院对拟受助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三)上报学校(11月1日)
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主管部门。
四、评审要求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限额指标内进行等额评定,并按时上报各类材料;严格评审程序,切实做好评审工作;
2. 建档立卡学生原则上可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但并未规定助学金等级,应视其家庭困难程度进行等级评定。如果有建档立卡同学自愿放弃的,需提交情况说明本人签字后上交学院备案。
3.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退役复学、退役士兵等特殊困难群体原则上应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不给予资助者应作出具体原因说明并做好备案留档。
4. 提交纸质版前须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便于核对,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内容保持一致,有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关键字段信息保证准确无误;
5. 学生填写申请理由的时候,务必注意不能出现“我”、“本人”、“特此申请国家助学金”等字样,高年级同学可参考以往申请理由,新生可咨询班助;
6.班主任在填写审核意见时,请务必注意,每个同学不能雷同,严格把好第一关,减少后期重复做无用功;
7.所有表格需手写的内容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签字处不允许代签。
附件:1. 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
2. 2021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
3.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情况登记表
4. 信工院2021-2022学年督察人员表
5. 困难认定、助学金申请表学工系统填写注意事项
6.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学工系统操作指南
7. 信工院-困难认定与助学金交表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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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