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为切实保障广大同学人身、财物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在外住宿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增强学生对在外住宿危险性的认识
各小班要利用各班级主题班会等途径组织学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学生住宿管理规定,通过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帮助学生充分认识到在外住宿尤其是私自在外租房住宿带来的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抵制私自在外租房住宿、夜不归宿等行为。
二、全面排查,逐一对在外住宿学生进行分类处理
各小班要成立班干部及党员督察队,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摸清学生在外住宿情况,建立台账并分类处理。
(一)符合在外住宿条件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确因本人健康原因、考研和毕业招考复习、创新创业活动等特殊情况需在外长期住宿的,应当书面申请并经学院同意和学生处批准,一次申请最长时限不超过一学期。申请校外住宿流程为个人在学工网进行网上申请及提交材料,同时需要于11月10日早上9:00-14:00在综合楼417提交材料进行线下审核,材料包括:(1)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1):本人签字、加盖手印(2)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写明“同意某某在2021年11月10日-2022年1月15日期间在外住宿,在外住宿期间安全责任自负。”需要父母签字、加盖手印并写上父母联系方式(3)租房合同复印件或有关情况说明,复印件上需写明“同意某某在2021年11月10日-2022年1月15日期间在外住宿,在外住宿期间安全责任自负。”(4)以上材料均需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
(二)申请本人需在11月15日之前在学工网上进行校外住宿申请,注意:申请校外住宿时间段需与纸质档一致。
(三)不符合在外住宿条件,或在外住宿申请未获批准擅自在外住宿的,应在11月15日前搬回宿舍。
(四)对于能及时改正错误,在规定时限前办理外住手续或搬回宿舍的,由学院进行批评教育,可免于纪律处分。2021年11月15日后,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将组织联合排查,不定期抽查,对私自在外住宿或形式上搬回公寓宿舍但仍在外住宿的,学校将对其作出严重警告以上违纪处理。
有任何疑问请加答疑群(QQ:806152853)
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在外住宿安全承诺书
附件2:校外住宿申请资料要求
附件3:校外住宿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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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