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各班主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有序推进学生资助项目实施,现将近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开展家庭经济苦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我院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二)日程安排
(三)重点关注学生群体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七类特殊困难学生;
2.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致贫的,如洪灾致贫、因疫情致贫、因家庭成员重大突发性疾病致贫的等;
3.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4.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四)注意事项
1.《附件9: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所有项目都须按要求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如被举报或后期复核有不实信息,则按学校规章进行处理;
2.申请认定学生必须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评议组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认定学生情况进行评议,对班级学生提出的异议应及时、客观进行答复;
3.由于疫情严峻,返校时间未定,各小班可以先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正式返校之后院上会另行通知时间地点,届时再提交纸质版。为便于核对,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内容需保持一致,有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关键字段信息保证准确无误;
4.所有表格需手写的内容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签字处不允许代签;
5.转专业学生在转入班级参与认定。
二、助学贷款回执确认
(一)收集回执信息
各小班按照《附件11: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信息汇总表》的要求,收集信息并于2022年9月 18日 前发至2309779398@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XX小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信息汇总表》,具体注意事项可参照表格内要求。
(二)银行放款
11 月底,回执录入确认后,银行将陆续放款。国家助学贷款专款专用,未作学费缴纳的,款项处于冻结状态,学生本人无法使用。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款项发放至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由支付宝后台统一划拨至学校学费收缴专用账户。四川省农信社款项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须由学生本人登陆“蜀信 e”APP,完成“去缴费”操作,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2: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其他银行放款方式可咨询经办银行。
(三)贷款余额清算
12月底,学校财务处结合学费缴纳和贷款到账情况,集中进行清算,多退少补。相关贷款学生核实在学工系统登记的商银行卡号是否可用,以免贷款余额发放不成功。
(四)贷款资格审查
坚持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不得办理助学贷款的底线,严格审查助学贷款资格。家庭经济困难审查以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依据,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补充。家庭经济困难的贷款学生应及时向所在学院申请困难认定。以下情况学生贷款回执确认不予通过:
1.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住宿费免除且补助生活费的学生;
3.当年 9 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学生(须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回执);
4.办理了 2022 年生源地贷款但又应征入伍的学生(入伍前须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回执);
5.同一学年度,办理不只一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
(五)贷款额度审查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 12000 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开展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根据《附件13:四川农业大学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相关学生填写《附件15:2022年ManBetX万博在线登录注册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信息汇总表》并于9月28日前发送至2309779398@qq.com,及时办理《附件14: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生申请材料一览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于9月28日前日工作时间交至综合楼417.
四、资助资金发放及社保卡办理
(一)资助资金发放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基层就业 学费奖补、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补贴等 国家级、省级资助项目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 卡“一卡通”管理,资助资金通过成都市“一卡通”平台发 放至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二)社保卡办理
学校不再组织集中办理社会保障卡,请提前办理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不满18周岁的同学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办理。
五、“我的勤工助学故事”征文活动
(一)征集对象
参与(曾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
(二)征集时间
2022 年 9 月 12 日至 10 月 8 日。
(三)征文要求
1.围绕“我的勤工助学故事”讲述自己本人参与过程中成长故事,描绘励志自强、诚实守信、感恩成长经历和感悟。导向正确,立意新颖,内容积极健康,传播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
2.本次征文材料包含故事文字材料和照片两部分。
文字材料:个人简介+故事内容,题目自拟,题材不限,正文不超过 2000 字。
照片:学生本人 1 寸正装证件照 1 张(JPG 格式,纯底色, 大小在 1M 以上,个人生活照 2 张(JPG 格式,大小在 3M 以 上,体现个人积极、正面场景的清晰照片) 。
3.征文材料只报送电子版,以“班级+姓名+指导老师”命名,于10月7日前发送至 2309779398@qq.com。优秀征文作品在秋季新生入学阶段将通过校网、微观川农、四川公众号、勤工助学双选会风采展等多种形式宣传报到。
六、联系方式
咨询办公室:综合楼417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5-2883130
监督电话:0835-2882279(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
七、注意事项
1.申请认定学生必须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评议组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认定学生情况进行评议,对班级学生提出的异议应及时、客观进行答复;
2.提交纸质版前须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便于核对,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内容保持一致,有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关键字段信息保证准确无误;
3.学生填写申请理由的时候,务必注意不能出现“我”、“本人”、“特此申请困难生认定”等字样,高年级同学可参考以往申请理由,新生可咨询班助;
4.所有表格需手写的内容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签字处不允许代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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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