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3〕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定名额及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4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100元/生·年。
助学金评定名额通过《附件4:ManBetX万博在线登录注册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划拨至各小班;2022年春季转专业学生在原班级进行评定。
二、参评范围及申请条件
学院在校在读通过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可提出申请: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定当学年未受纪
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诚信记录;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现时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以下情况学生不符合国家助学金评定要求:
(一)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
(二)当前已退学或休学学生;
(三)当前违纪处分未解除学生。
(四)全日制在校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单列二等国家助学金指标,不通过小班评定。
三、评定办法及指标体系
评定办法:班主任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全体会议(需小班督察员到场监督),对每一位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的分值直接引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算数平均分,然后根据以下指标权重计算排位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降序排位,以此作为助学金申请顺序的参考。
各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使用《附件1: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负责打分评定,班主任必须参加并组织评定会。
指标体系:得分=I+S+P+M+F
1.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权重为50%);
2.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S(权重为20%);
3.政治思想素质P (权重为10%);
4.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M(权重为10%);
5.生活节俭程度F(权重为10%)。
四、评审程序
1.学校、校区、学院宣传国家助学金评审政策并培训工作人员,公布学生向学校、学院反映意见途径。
2.学生本人先向评议组副组长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班主任组织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审核材料,召开国家助学金评定会进行评定。
评定结果在小班公示无异议后,小班填写《附件2:2023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按照评定等级顺序从小到大排序),评议组组长、副组长及申请资助学生在表上签名后报学院。
小班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向小班评议组提出复议,小班评议组需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复议并给予答复。小班评定相关材料保存一学期。
小班评定结果确定后学生本人登陆“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进行在线申请。
3.班主任对申请后未评上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沟通谈话,做好说明和疏导工作。
4.学院对小班评定上报的学生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公示。
5.学生处审查后报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五、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10月13日-15日,各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召开评定会,会前提前联系督察员同学,各小班督察员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督察员一致,没有督察员参与的评定会无效,根据小班民主评议打分,计算困难生助学金排位分并排序,填写《附件1: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及《附件2:2023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并在班级内公示1天。无异议后将《附件2:2023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上报学院,电子版以“大数据202X0X班”格式命名后发送至学院权益部邮箱2309779398@qq.com(联系人:樊博敏18636373175)
2.10月16日18:00前,小班将《附件2:2023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经由本人签字,评议组长及副组长签字后交至综合楼417。督察员填写《附件3: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情况登记表》纸质版交至综合楼417。
3.10月16日18:00前,通过国家助学金评定的同学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在线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10月16-19日,学院对各小班上报的助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5.10月20日前,学院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将评定结果上报学校。
六、注意事项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限额指标内进行等额评定,并按时上报各类材料;严格评审程序,切实做好评审工作;
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助可兼得)。
3.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孤儿学生、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保障人群(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不给予资助者应作出具体原因说明并做好备案留档(名单已返给班主任)。
4.班级不得将助学金用于二次分配或擅自调剂;助学金不得用于请客吃饭等不当花销。
5.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内容保持一致,有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关键字段信息保证准确无误。
6.学生填写纸质材料申请理由的时候,务必注意不能出现“我”“本人”“特此申请国家助学金”等字样。
7.国家助学金评定等级要按照困难生认定等级确定,可降档,但不能升档,如:一般困难学生只能评三等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不能评一等国家助学金只能评二等或三等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学生可以评一等或二等国家助学金,但是不能评三等国家助学金。
【附件1: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
【附件2:2023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
【附件3: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情况登记表】
【附件4:信工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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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日